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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08-24 16:37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8月24日,商务部正式发布了《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商务部在组织专家进行系统的课题研究、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的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随着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农产品出口从“十五”初期的160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271.8亿美元,增长70%,占当年全国出口总额(7620亿美元)的3.6%,占当年农业增加值(22718亿元人民币)的9.6%。在世界农产品贸易中的排名从第6位上升到第5位(WTO统计),占世界农产品贸易的比重为3.2%,比“十五”初期有所提高。

  长期以来,农产品出口对带动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内相关产业水平、促进“三农”问题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专家测算,每1万美元的农产品出口,能直接和间接创造约20个就业岗位,以2005年的出口额计算,农产品出口共创造了5400多万个就业岗位。此外,在农业对外开放过程中,我国也引进了大量的国外品种、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各地发展外向型农业,形成了一些优势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基地。

  《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顺应国内外新形势的变化,根据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要求,在系统分析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以及国际农产品贸易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到2010年,农产品出口达到380亿美元,实现年均增长7%的总体目标。并提出,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发挥水海产品的出口优势,园艺产品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保持畜禽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努力提高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比重;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种和品牌,建立一批能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职能的农产品行业组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强和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全面提升出口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巩固日、韩等传统市场,深度开发东盟、欧盟等市场,大力开拓中东、俄罗斯等新兴市场,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格局。

  为确保这一总体目标的实现,《规划》提出了六大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农产品出口竞争力;二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实施品牌战略;三是加强培训和信息服务,实施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四是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提高农产品出口组织化程度;五是创新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支持体系;六是加大对外交涉力度,创造良好国际环境。

  《规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发展的历史、现状、竞争力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并结合国际农产品贸易趋势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为“十一五”期间指导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文件。该《规划》的制订对于提高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推动农产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国农业的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三农”问题解决,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意义重大。

  《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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