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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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18 10:16 文章来源:廊坊商务之窗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媒体:
《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现就组织开展全省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河北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开展全省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主要依托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组成联合专题采访组,安排专门时段和版面,重点宣传我省自主品牌建设的政策和工作,挖掘重点品牌企业在品牌创建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我省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力度,提高我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引导和扩大消费需求。宣传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与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合作,开辟“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访谈栏目,与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合作,在日报和经济日报的七版和二版分别开辟“品牌河北”专栏。时间从2006年7月底开始,2007年2月结束,合计51期,第一期为省、厅长访谈录,其余50期为“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2006年重点培育品牌企业”(名单另发)访谈录。同时,与河北电视台合作组织4台以反映河北自主品牌建设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晚会,其中第一台晚会于9月初安排在张家口,作为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张家口市宣传推广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二台和第三台分别安排在秦皇岛和保定两市,第四台安排在石家庄,为“2006年度‘河北畅销品牌’颁奖晚会”。
二、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活动工作要求。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是我省自主品牌建设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设区市商务局、各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责任,组织好企业参加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采访组赴企业采访期间,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品牌营销工作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也可邀请主要客户参加,并提供企业品牌建设方面的新闻通稿。首期采访安排在张家口市,其他市采访时间另行通知。
为维护河北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严肃性和权威性,特指定河北国际商务信息中心、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河北日报和河北经济日报为“河北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指定机构”。其他相关媒体组织开展自主品牌宣传活动的,可转载以上机构的报道内容,或经省商务厅授权一并参加宣传报道活动。
联系人:孙逸楠,赵励超;
联系电话:0311—87909973,87909580。
附件:《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抄报:商务部品牌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抄送:张家口、秦皇岛、保定、石家庄市政府;
省财政厅、省广电厅。
附件
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加快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精神,加快实施我省品牌兴省战略,密切配合商务部“品牌万里行”活动,进一步提升河北品牌形象,增强品牌战略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按照省委领导“河北的主要媒体不仅要宣传好这项活动,还要在主要媒体开辟专门栏目和固定时段,对自主品牌作系统报道”的指示精神,和经省政府批准的《河北省商务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活动组织形式
在河北电视台卫视和经济频道、河北电台的经济频道分别开辟《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大型互动性访谈栏目,合计51期,第一期为省、厅长访谈,其余50期为“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2006年重点培育品牌企业”访谈录。在河北日报和河北经济日报的七版和二版分别开辟《品牌河北》专栏,合计51期,第一期为省、厅长访谈,其余50期为“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2006年重点培育品牌企业”专访。
由省商务厅与河北电视台合作组织4台以反映河北自主品牌建设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晚会。其中第一台晚会安排在张家口,晚会主题“品牌万里行•走进张家口”,副题为“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文艺晚会”,作为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张家口站宣传推广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二台和第三台分别安排在秦皇岛和保定两市,晚会主题“品牌万里行•走进秦皇岛”和“品牌万里行•走进保定”,副题为“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文艺晚会”;第四台安排在石家庄,为“2006年度‘河北畅销品牌’颁奖晚会”。
二、栏目内容要求
1、《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省、厅长访谈栏目。以品牌建设工作为主题采访省政府领导、省商务厅领导,并公布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2006年度重点培育品牌企业名单及企业LOGO。其中省政府领导采访内容,重点介绍我省品牌建设与发展的基本现状、开展品牌建设对促进经济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开展品牌建设上的工作思路;省商务厅领导采访内容,介绍“品牌万里行”活动的背景及重要意义、商务系统在品牌建设上将推出的扶持政策和商务系统为促进品牌建设将开展的相关工作。
2、《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企业访谈栏目。通过品牌的建立、创新、管理、维护等诸多方面对河北省商务厅推介的50家重点培育品牌企业进行访谈。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的栏目形式采用以外景采访为辅,以演播室访谈为主的内外景相结合的方式。外景采访部分通过记者现场采访,以丰富、鲜活的事例,展示我省品牌企业风貌及其内涵,以唤起全民对品牌建设与发展的关注;电视台、电台演播室采访借鉴《名人访谈录》及《艺术人生》的表现形式,通过企业负责人的生动讲述、经济专家的深刻点评以及适时的情景互动等再现企业品牌的特色以及企业品牌发展的历程和企业文化,进一步宣传我省品牌企业和产品,推动我省自主品牌建设。河北日报和河北经济日报通过组织赴企业实地采访,以新闻角度进行报道,并配发新闻图片。
3、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主题文艺晚会。通过组织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主题文艺晚会,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节目,宣传我省自主品牌建设政策,展示我省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品牌、企业品牌和服务品牌,推动我省自主品牌建设,唤起广大人民群众自主品牌意识,营造“做品牌、推品牌、用品牌、爱品牌”的社会氛围。
三、栏目制作安排
1、河北电视台《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省、厅长访谈栏目,制作1期,时长30分钟,于2006年7月底前在省电视台卫视频道黄金时间播出,经济频道重播。省电视台负责提请中央电视台,在央视2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安排时段播出。河北电台《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省、厅长访谈栏目,制作1期,时长30分钟,于2006年7月底前在省电台经济道播出。河北日报和河北经济日报的《品牌河北》省、厅长访谈栏目,发新闻采访稿,刊登图片,于7月底前河北日报七版和河北经济日报的二版刊出。
2、河北电视台《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企业访谈栏目,制作50期,时长40分钟,自2006年8月2日起,每周黄金时间安排两次,在省电视台卫视频道播出,经济频道重播。省电视台负责提请中央电视台对企业访谈栏目进行剪辑,制作成5—10期专题,在央视2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分次播出。河北电台《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企业访谈栏目,制作50期,时长20分钟,自2006年8月1日起,每周两次在黄金时间播出。河北报社和河北经济日报的《品牌河北》企业采访栏目,发新闻采访稿,配发图片,于8月1日起,于每周两次在河北日报七版和河北经济日报的二版刊出。
3、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主题文艺晚会,由省商务厅组织,各设区市配合,省电视台具体实施。在晚会演出当地录制后,在省电视台卫视频道和经济频道分别播出。各设区市主要媒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在当地电视台安排直播(或录播)。省电视台负责提请中央电视台,第一期和第四期文艺晚会,上中央电视台相关频道播出。各台晚会所聘请领衔演员原则上不低于国家一级演员,同时由省电视台安排著名主持人(2名)为晚会主持,有关市台安排主持人(2名)配合。
四、组织工作安排
1、由省商务厅崔江水厅长、各媒体主要负责人担任栏目总监制,省商务厅仲继安副厅长、各媒体主管负责人担任栏目监制。由省商务厅牵头组成专题联合采访组并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河北电视台委派制片人、主持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河北电台委派财经部主管负责人、主持人和记者参加,河北日报和河北经济日报分别委派资深记者参加,河北国际商务信息中心委派专人参加,具体开展系列栏目的录制和播出(刊出)工作。
2、《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访谈栏目,由省商务厅统一组织专题联合采访组赴企业采访,采访提纲、采访稿、新闻通稿,由受访企业提供,所在设区市商务局负责审定;电视台和电台的演播室访谈,除安排企业负责人、企业品牌发展负责人之外,每期由省电视台、电台邀请一位省内外经济界或文化界专家参加,具体工作由省电视台和电台负责组织。
3、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主题文艺晚会,由省商务厅组织,各设区市配合,省电视台具体策划并组织演出。张家口市晚会初步定于9月2日晚组织,作为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张家口市宣传推广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石家庄市晚会安排在2007年2月(春节前夕),届时邀请省领导参加;秦皇岛市晚会初步定于10月黄金周期间举办,保定市晚会初步定于12月底(2007年元旦前夕)。
五、其他相关工作
1、河北省商务厅委托所属河北国际商务信息中心按照以上方案要求具体实施自主品牌建设宣传工作。由河北国际商务信息中心与各媒体代理传媒机构签订合同,统筹安排栏目制作和宣传经费,委派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2、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河北日报和河北经济日报负责根据以上要求,研究起草《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省、厅长访谈和企业访谈单期栏目策划方案,河北电视台负责研究起草4台河北省自主品牌建设主题文艺晚会策划方案,送省商务厅审定。《品牌万里行•走遍河北》和《品牌河北》各期栏目内容,均需报省商务厅“品牌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播出(刊出)。
3、为维护河北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严肃性和权威性,特指定河北国际商务信息中心、河北电视台、河北电台、河北日报和河北经济日报为“河北自主品牌建设宣传活动指定机构”,按照省商务厅授权做好各项宣传报道工作,并协助做好“河北畅销品牌”评选的宣传和报道工作,宣传活动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其他相关媒体(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组织开展自主品牌宣传活动的,可转载以上机构的报道内容,或经省商务厅授权一并参加宣传报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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